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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知识产权行业不仅有“蓝天”还有“铁拳”行动

金石猴 知识产权进行时 2020-10-29

2019年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点击红色字体阅读全文)通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关于深化“互联网+”背景下专利代理监管的重点任务要求,加强和完善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中提到的主要任务:

加强主动监测。对专利代理行政许可、专利申请、专利审查等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弄虚作假、“挂证”、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满足机构设立条件等行为线索。监控重点领域,对互联网、展会、宣传广告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无资质专利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至2020年,每年4月至11月集中开展“蓝天”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点击红色字体阅读全文)针对无资质专利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强化综合治理。落实《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点击红色字体阅读全文)建立健全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记录制度,对专利代理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一般检查时,本辖区内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10个以下的,应当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普查;11个以上50个以下的,每年抽查不少于10个;51个以上的,每年抽查不少于20个。


“蓝天”行动


2019年5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针对“蓝天”行动的行动背景、主要措施等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阅读原文

涉及通过什么措施查出“黑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及处罚,打击代理非正常申请和“挂证”行为?

针对权利人、发明人广泛关注的“黑代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天眼查”“企查查”等商业化企业信息查询软件,及时掌握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专利代理的企业信息,并通过网络监测、实地检查、举报投诉等方式,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进行排查。对涉嫌存在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将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针对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通过举报投诉、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专利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针对代理过程中诋毁其他代理机构、虚假宣传、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可红色字体点击查看具体内容)第五十一条规定,查证核实并予以处理,对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的,将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在打击专利代理“挂证”行为方面,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联系有关部门单位,获取公民身份信息、工作单位、社会保障等信息,与代理机构和代理师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及时发现“挂证”违法行为线索,结合举报投诉、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排查,重点针对专利代理师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是否专职执业以及是否存在挂证行为进行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查实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代理师进行处理。

“铁拳”行动


2019年是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改革后的开局之年。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按照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主要任务

  (一)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针对食品、化妆品、农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装修装饰材料、服装、家具等重点商品,以批发市场、专营服务店、商品展销会、旅运站点等为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违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二)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环保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产品,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区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加强重要展会、交易会期间驻会监管,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协同相关方快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违法行为,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不断深化电子商务领域执法维权协作调度工作机制。加大涉外、涉民营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保持对反复、群体、恶意等情节严重专利侵权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以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涉农产品、特色产品,以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协同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五)严厉查处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围绕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文化等重要活动,加强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执法,强化对奥林匹克标志和世园会标志的保护,严厉查处侵犯标志专有权违法行为。以服装、玩具、纪念品等商品为重点,加大对批发市场、重点商业街、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使用标志和销售侵权商品等违法行为,为活动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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